云南省旅游委严肃查处导游强迫消费事件 出现纠纷游客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7-09-06 19:13   来源:姿尚女性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云南省旅游委严肃查处导游强迫消费事件 出现纠纷游客如何维权
手机查看
副标题#e#

  针对日前优酷网曝光“云南导游强制消费”事件,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要求云南省旅游委迅速展开调查,并严肃处理涉事的导游和企业。云南省旅游委立即要求昆明市旅发委迅速展开调查,并严肃处理。昆明市旅发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情况,拟对导游陈利利吊销导游证、涉事旅行社罚款10万元。
云南省旅游委严肃查处导游强迫消费事件 出现纠纷游客如何维权

  经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通过对导游数据库比对和大量的走访调查核实,该视频中曝光的旅游团队系由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视频中的导游为陈利利。

  根据调查情况及违规事实,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于10月12日对违规导游及旅行社拟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云南美伦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陈利利涉嫌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三)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拟对导游陈利利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
#p#副标题#e#

  云南省旅游委要求,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安排自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对类似违法违规问题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对旅游市场治理的高压态势。
云南省旅游委严肃查处导游强迫消费事件 出现纠纷游客如何维权

  此前,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国家旅游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月对部分省区市重点抽查,通过现场巡查、专业暗访、舆情监测、投诉举报等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并将通过媒体每月向社会公布结果
#p#副标题#e#

  旅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游客如何维权?

  旅途中难免会遇到旅游纠纷或不满意的事情,出现纠纷后旅游者应如何维权呢?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刘慧通过“网上民声”为胶东网友在旅游维权方面支招。
云南省旅游委严肃查处导游强迫消费事件 出现纠纷游客如何维权

  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或不满意的事情,游客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寻求解决问题。要及时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情况确实紧急,或需要在现场解决问题,游客可以拨打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也可以拨打组团出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要求协调解决。

  提醒广大网友,发生纠纷后,游客切不可采取“罢游、罢住、罢行”等过激行为,避免使自己由受害者变为利益的侵害者,扩大损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游客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很关键。一是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主要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以及与旅行社签订的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二是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即游客要提供能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与原承诺不相符的证据,如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也可提供有关物证、声像资料。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